临沧钢结构安全质量鉴定服务公司-云南固泰检测
临沧钢结构安全质量鉴定服务公司-云南固泰检测:
云南固泰:厂房在新建好未投入使用或使用未过5年时,因业主怀疑厂房质量问题时需要进行的整体厂房抗震鉴定。以通过正规的具有房屋检测资质的公司通过现场房屋检测而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厂房抗震鉴报告及厂房抗震安全性检测报告,起初厂房的图纸设计中有抗震设防烈度要求的情况下,业主方除因考虑厂房的安全性还需要考虑厂房的抗震情况时则需要进行厂房抗震鉴定。以了解厂房的抗震性能与安全性能状况,即厂房抗震安全性鉴定(厂房抗震安全检测),若厂房设计图纸中没有相关抗震设防的要求,则只需进行厂房安全性检测,B、厂房在使用中,因需要生产的需求而需要对厂房进行结构改造时。
构检测技术标准》、《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防洪标准》等
工业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的检测项目,应根据结构承载力验算的需要确定;必要时应根据工业房屋结构特点,建立验算模型,按楼房结构材料力学性能和使用荷载的实际状况,根据现行规范验算工业房屋结构的安全储备;
各地房屋安全鉴定检测不断发展,但仍存在诸多问题。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工作发展不平衡,我国许多城市尚未建立起相应的组织机构,有些地方虽然建立了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机构,但专职的技术、管理人员短缺,相关的配套设备落后,使检测形同虚设。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机构的人员有限且技术水平较低、检测仪器设备短缺或年久失修、检测鉴定手段单一,不能和飞速发展的建筑技术相匹配。而我国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项目收费标准低,机构不能引进高素质技术人才和购进高精密度仪器,自我生存困难,没有引起地方的高度。虽然我国在房屋质量与安全检测鉴定、管理方面颁布了一系列的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但实际可操作性不强形同虚设,没有引起地方的。因此,加强对房屋质量和安全检测鉴定管理已成为一个迫切且现实的问题。
评判其受力状态的重要辅助信息。
结构安全鉴定工作主要内容:1.建筑物设计文件、场地测量和岩土工程勘察报告、施工质量验测证明资料调查;2.建筑结构基本情况勘查3.结构使用条件、混凝土结构和钢结构环境类别调查核实4.结构布臵、结构体系和构造检查分析;5.地基基础(包括桩基础)检测结果分析6.结构构件材料性能检测结果分析;7.结构构件承载力验算、大跨度构件的挠度验算和悬挑构件抗倾覆验算;8.按建筑抗震鉴定标准(GB50023-2009)进行抗震鉴定;当有专门要求作抗震鉴定的,尚须在报告中作专项分析;9.出具房屋检测鉴定报告:
目前我国还没有《房屋质量鉴定标准》,现在对房屋建筑进行质量鉴定,只能依据《建筑工程质量检验标准》和有关的建筑规划设计标准,但这些标准主要运用于房屋建筑建造的施工阶段,对于不同年代的房屋建筑或房屋建筑在交付使用后出现的有些裂缝或损坏有时就不适用了。房屋建筑尚可使用年限房屋建筑尚可使用年限的鉴定是根据房屋建筑的现状、使用情况和使用环境等影响房屋建筑使用期限的因素,经过调研、分析和计算,评定出房屋建筑还能够使用的年限,现在还没有鉴定标准。
采用钻芯法部抽检鉴定区域梁、板、柱的混凝土强度。(参照《建筑结构检测技术标准》GB/T50344-2004中第3条,确定抽芯的数量,送有建筑材料检测单位进行试验,获取试验数据,作为报告复核计算依据。)采用钢筋探测仪检测鉴定区域梁、板、柱的钢筋配置情况和钢筋保护层厚度。检测厂房鉴定区域梁、板、柱等构件是否有裂缝,并分析裂缝产生的原因、裂缝是否已造成对结构的危害等。根据实测房屋结构材料力学性能,按现有荷载、使用情况和房屋结构体系,根据检测结果、原设计图纸、规范等,建立合理的计算模型,验算房屋的鉴定区域现有安全使用能力并复核其构造措施。厂房检测区域的结构安全性进行鉴定,遵循客观、科学、公正的原则编写鉴定报告,提出鉴定结论。
检测项目、检测方法和抽样数量等大致相同,只是已有建筑结构性能的检测可能面对的结构损伤与材料老化的问题要多一些房屋完损检测适用于房屋评估、房屋管理等需要确定房屋完损程度的房屋。在完损检测时若发现房屋存在影响安全使用现象时,必须通知委托人及时进行房屋安全检测检测。
房屋完损状况检测为解决某种专门问题如部损伤质量纠纷原因分析,损伤检测变形检测等是主要工作内容。危险房屋的检测鉴定为确定房屋是否为危险房屋而进行的检测鉴定。灾后建筑物的安全检测与评估在房屋受水灾火灾地震等灾害后,为了解房屋受损程度及安全状况而进行的检测。用照片和文字形式予以纪录。检测结果可按照严重缺陷和一般缺陷记录,对严重缺陷处还应记录缺陷的部位、范围等信息,以便在抗力计算时考虑缺陷的影响营业性娱乐场、旅馆业等公共场的建筑,需要在许可审批前进行建筑物的安全性鉴定。在施工场地周边的建筑物,为了判别其在施工前后的安全性、判断受损程度、分析受损原因,在施工前后需要对建筑物进行安全性鉴定。
房屋厂房可靠性鉴定,应符合下列规定,在下列情况下,应进行可靠性鉴定:1.建筑物大修前;2.建筑物改造或增容、改建或扩建前;3.建筑物改变用途或使用环境前;4.建筑物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拟继续使用时;5.遭受灾害或事故时;6.存在较严重的质量缺陷或出现较严重的腐蚀、损伤、变形时。房屋或者厂房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安全性检查或鉴定:1.各种应急鉴定;2.法规规定的房屋安全性统一检查;3.临时性房屋需延长使用期限;4.使用性鉴定中发现安全问题。在下列情况下,可仅进行使用性检查或鉴定:建筑物使用维护的常规检查;建筑物有较高舒适度要求。






